调整卖场采购计划限额通知

类型: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2026-10-09       点击:[]



特别提醒:根据《财政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动地方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财库〔2026〕8号)和广东省政府采购限额相关规定,从2026年10月1日起,电子卖场采购计划申报限额调整为100万元。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上的项目,须通过项目交易系统组织实施采购。